打電視廣告吸引消費者上門,在通路上多點優惠、巧思,發揮臨門一腳的功效,是衝高銷售量的勝利方程式。
(Brain.com 2007-09-18)一般而言,大部分的廣告主在編列年度的行銷預算時,都是參考公司當年度的營業額,訂下次年度的營業目標,再依據目標營業額提撥一定比率當作行銷預算。而每個品牌經理再依據明年度的行銷計劃,提出每一筆詳細的預算,將這塊大餅補滿。
廣告主規劃預算的公式
電信業的龍頭老大中華電信,也是這樣子抓出行銷預算來的。中華電信行銷處處長黃子漢表示,中華電信一年的廣告宣傳預算約佔全年營業額的4.5%,若加上給通路的佣金,及員工獎金,全年的行銷預算約佔營業額的5%~6%。
這種編列行銷預算的模式,主要是為了能有固定比率的盈餘。黃子漢表示,以中華電信多年的經驗,市場的成長率及行銷的報酬率,他們都能很精確地掌握,所以投入過多的行銷預算,不僅無法獲得預期的效益,反而會侵蝕獲利。
不過也有例外,汽車業編列行銷預算就很特別。馬自達汽車(MAZDA)行銷及公共事務經理王文錕表示,汽車業是依據每一輛車要花多少行銷預算才賣的出去,乘上目標銷售量是多少台,而得出整體的行銷預算。
汽車行銷人員依據品牌價值、產品力,以及汽車業的經驗法則,所估算每一輛車的行銷預算很精準,屢試不爽。加上這樣的方式是將行銷預算直接算在成本裡,可以守住利潤空間,因此在汽車業實行已久。
以市場上的行情而言,國產車一輛的行銷預算約在5,000元新台幣上下,依品牌大小略有不同。進口車方面,雙B、OPEL車種大約介於8,000~12,000元,凱迪拉克由於市場小,預算高達12,000~15,000元之譜。
廣告創意深入人心
不管用什麼樣的方式規劃行銷預算,廣告主最終的目的就是要把產品賣出去。目前,廣告主公認最能有效創造銷售量的方式,還是強打電視廣告。用30秒告訴消費者最新的折扣訊息,最近的通路地點,催促消費者離開沙發,馬上出門去消費。
說到用電視廣告創造銷售量,就不能不提其中的佼佼者麥當勞。麥當勞在2006年推出以代言人王力宏的諧音「黃綠紅」為主軸的廣告,簡單有趣的點子,立刻引起消費者的高度興趣。而廣告主角麥克雞塊的銷售量立刻成長100%,效果驚人。
台灣麥當勞行銷暨公關部副總裁陳薇雅表示,這支電視廣告播出後,竟然三不五時就有顧客跑到麥當勞的門市,自顧自地和店員演起「我不是王力宏」的橋段,而且欲罷不能,讓店員和其他客人都看傻了眼。電視廣告影響消費者之深可見一斑。
電視廣告費約佔大部分廣告主行銷預算的7~8成,所以一定要善用電視媒體的特性,才能發揮最大傳播效果。愛鮮家行銷企劃部經理雷松清表示,收看電視的年齡層廣泛,最適合民生日用品、食品飲料等,所有人都會買的產品。在電視上將所有人一網打盡,一個也不會漏掉。
代言人發功 銷量暴增
但要如何在短短30秒內說服消費者呢?雷松清表示,找到一個合適的代言人,利用代言人的魅力將產品推薦給消費者,讓消費者產生購買了該產品,就能變得跟他/她一樣的感覺,這個產品一定大賣。
愛鮮家最成功的例子,就是找來名模林志玲擔任植物の優的代言人,讓植物の優的銷售額,從2004年的2.3億元,飆漲到2005年的5億元以上,一個林志玲就讓銷售量翻升一倍有餘。
雷松清表示,投入在植物の優的行銷預算,這兩年約1億元,有70%都貢獻給了電視公司,剩下的30%裡就有17%,大約1,700萬進了林志玲口袋,其餘的才分給其他媒體或工具,可見代言人對愛鮮家的重要性。
其實愛鮮家幾乎每一個產品都是用這個戰術打天下,而且連戰皆捷。例如活益比菲多從Makiyo換到賈永婕,銷售額也在4年內暴增三倍,創下一年7億元的超高營收。因為這幾個明星商品,愛鮮家的整體營業額達到了12億新台幣的高峰,而且預計今年將在成長4成,直逼17億元。
雷松清強調,愛鮮家與林志玲的合作之所以這麼成功,是因為林志玲完全參與了廣告企劃、製作的過程,其他廣告主只是把她當名模在用,並沒有將她的特質與產品的內涵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所以用代言人並不是萬靈丹,一不小心弄巧成拙還可能害死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