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是廣告總經理吳力強認為,小廣告公司最大的優勢就是夠靈活,他創立吳是廣告的目的,就是為了讓資深廣告人直接面對客戶,讓不同類型的客戶都可以得到最專業的服務。

(Brain.com 台北 2007-08-22)吳是廣告默默耕耘五年,在成為7-ELEVEN複式廣告代理(註)三巨頭之一後,表現更加亮眼。在兩個月內贏得五家廣告代理權的比稿,包括三星U708手機上市創意執行(與創略廣告聯合比稿)以及南僑水晶肥皂全代理。小公司似乎只要掌握了核心競爭優勢,也一樣能贏得客戶的青睞。
 
  吳是廣告創立的目的,就是為了讓資深廣告人直接面對客戶,讓不同類型的客戶都可以得到最專業的服務。從創業至今,吳是廣告一直維持著十位員工的規模,吳力強雖掛名總經理,但他說:「吳是廣告沒有分這麼細,我們就是創意部五人(包括吳力強)、業務部四人、行政財會一人,大家平起平坐,沒有階級分別。」跟客戶開會吳力強每會必到,要作什麼樣的改變或修正,可以當場決定,吳力強認為小公司最大的優勢就是夠靈活。
 
  吳力強坦言,預算較大的國際型客戶,理當交給國際廣告集團的台灣分公司來執行行銷代理,但有些中小型企業或是本土客戶,行銷預算並不充裕,更禁不起任何一次行銷上的失誤,這時便應由資深廣告人中的菁英來呵護他們的品牌,精確地協助行銷上的運作。
 
  吳力強說:「我也會想把公司作大,但是超過十人,就應該再另組一家公司,直線運作,維持全部資深、專業的水準。」身為資深創意人,也將創意運用在公司營運上,這套獨創的吳氏經營法則,或許可以提供台灣廣告業一個新的思考方向。
 
  目前除了吳是,公司規模不超過10人、由資深的經營者親自服務客戶的小公司不但逐漸增多,營業狀況也越來越好。例如,木馬廣告公司也是由王佐榮親自服務客戶。在不景氣的年代,廣告客戶似乎越來越不在乎,是不是把廣告交給國際性的大廣告公司代理,反而是在國際性廣告公司工作多年的資深廣告人出來自行創業,能親自服務客戶比較更務實。
 
註:目前7-ELEVEN主要廣告代理商有三家,分別是電通國華負責SP、太笈策略負責鮮食產品、吳是廣告負責形象及公益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