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行銷是由廠商(行銷者)所發動,但由於網路及手機等新興媒體發展快速,消費者已經掌握了訊息的主導權。

圖/smlions12@flickr
(文/溫慕垚)日前參加一場研討會,聽聞行銷的進展已經到了4.0的時代,記得去年大家都還在談行銷2.0,不到一年的時間,已經倍速成長到4.0的時代。行銷人總愛創造許多名詞,但名詞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名詞背後的觀念,帶給我們什麼樣的啟發。

行銷1.0到4.0的進程,可以說是消費者(行銷的接受者,即受眾)在行銷的角色轉變。從最初的被動(1.0)到互動(2.0),逐漸轉為主動(3.0),現在則是創新的發起者(4.0)。其中的意義是,傳統的行銷是由廠商(行銷者)所發動,但由於網路及手機等新興媒體發展快速,消費者已經掌握了訊息的主導權,再加上社會的多元化,消費者的分眾現象愈來愈廣,行銷者已經很難掌握消費者,所以行銷的主導權,在某些程度上,已經不屬於行銷者,行銷者所要做的,是如何刺激消費者去主動傳播,意即,口碑行銷的應用將超過傳統行銷的重要。

在台灣的電子商務中,C2C的金額已經快速提昇(2009年台灣B2C電子商務市場規模達新台幣2,076億元,C2C市場規模達1,469億元),這也顯示全民行銷的時代到來,當全民都是行銷者,那企業的行銷者要如何才能說服這群「消費者」呢?因為溝通工具太多了,所以行銷人在行銷資源分配的決策難度會愈來愈高,現在雖然電視媒體仍為主流,但隨著收視率的降低,以及網路世代逐漸成為消費主力,電視主導的時代終將過去。雖然大家都知道網路媒體的重要,但網路工具及作法日新月異,若只是一直追逐著最新的網路作法(事實上,沒有什麼作法是最新的,今天看到的案例,明天就不新鮮了),只會是疲於奔命。

換個角度想,網路的創新要來自於網友的需求,因為網友在網路世界的主導性強,所以要在網路上操作,就要符合網友的需求。過去要定義目標客戶,會用一些人口統計變數來形容,但在網路上的目標對象定義,必須要從需求來著手。你的行銷目的是什麼?你的商品能滿足消費者什麼樣的需求?這種需求在什麼類型的網路工具中容易被傳播?在這些被選擇的網路工具上,網友的網路行為是什麼?這最後的答案,就是你要透過什麼樣的網路工具,以什麼樣的方式來傳播你的商品,以獲得你要的行銷目的。

網路的傳播不應該是選「熱門」,而是選「適合」。若行銷目的是快速建立知名度,則廣度的網路廣告及關鍵字等作法雖然普通,但仍是適合的選項;若商品本身的特點需要被深度溝通,官網本身的經營及一些開箱文是適合的方式;若想要創造話題,一些內文置入及特殊的廣告版面就可以選擇;若想要延伸口碑,部落客和討論區就會被使用。除了目的外,在這些網路工具要如何引起網友的興趣,則是能否形成C2C的重點。

網路的世界真是「深不可測」,再加上手機及網路電視的加持,未來將更多元,與其追逐新的網路作法,不如回頭想一想,自己要的是什麼?你的目標對象(網友)要的又是什麼,先決定好方向,再去思考要如何表現,才不會被五光十色的網路世界給牽著走。(溫慕垚現任動腦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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