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6)2018年1月行銷諮詢公司NewBase針對120家公司的行銷長進行調查,43%的受訪者表示,會將程序化工作外包出去。

(圖:onead.com.tw)

(2018-06-06)根據互動廣告局(IAB)和Advertiser Perceptions的最新研究,廣告商希望對其數據管理和廣告購買合同有更多的控制權,但是,他們似乎非常喜歡將廣告和技術交給供應商,由於數位廣告開始轉向程序化購買,廣告商紛紛將技術和數據操作帶入自己的內部團隊。

2018年1月行銷諮詢公司NewBase針對120家公司的行銷長進行調查,43%的受訪者表示,會將程序化工作外包出去。

 

該調查於2018年4月針對119位美國媒體決策者進行調查,只有約30%的受訪者傾向於,在公司內部建立技術或廣告部門;另外70%左右的人表示,他們願意與合作夥伴一起工作,願意與技術和廣告業務的合作夥伴一起工作,數位化正在改變媒體、行銷、商業等,甚至是生活的方式。

構建技術和管理廣告經常是昂貴的,耗時且難以找到足夠的人才。擁有需求方平台(DSP)的編程功能,大約半數的受訪者喜歡保持內部工作,而不是像廣告客戶外包的任務那樣投入太多的資源。報告指出,高科技和廣告業務的外包率,反映了在建立內部能力時,品牌需要控制過度的資本支出和人才招聘。”

根據NewBase的調查發現,舉凡與行銷相關的事宜通常會由公司內部團隊執行,例如,大多數(86%)公司的行銷策略,會自己的團隊親自執行;還有產品行銷(76%)、內容行銷(44%)、事件行銷(43%)和數位行銷等,由內部團隊操刀比較合適。

消費者體驗(75%)、社群媒體經營(52%)和數據資料分析(45%)都應該由內部團隊做。廣告創意、媒體購買及溝通公關等比較適合考量外包。

閱讀後有許多感想想抒發嗎?以下提供兩個問題讓大家思考:
  1. 工作應由內部操刀或外包的考慮因素有哪些?
  2. 建立自己的技術或廣告部門,對公司內部有何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