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in.com1999年5月號277期) 4月1日智威湯遜執行創意總監陳耀福發函給製片業者,並開除其製片經理,到底發生什麼事?4月1日,智威湯遜廣告執行創意總監陳耀福發函給台灣地區的廣告影片製片業者,強調該公司為確保客戶能擁有最優質的作品及提供最完美的服務,絕對禁止公司旗下員工有任何「非常態的執行運作關係」致使本公司與客戶遭受權益及商譽上的損失。
 
        事情原由是該製片經理要求合作的製片廠商回扣,導致製片業者無法負荷其成本,一狀告到該公司經營者;智威湯遜當天召開會議,要求該名員工立刻離職。
  廣告公司向協力廠商及生意往來對象要紅包、收回扣,或是廣告影片製片業者、廣告煤體為爭取生意主動送紅包、招待廣告客戶吃喝玩樂的事,一直存在。只是有些廣告公司經營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有些則是只要掌握證據就立刻辦人,杜絕不正當的歪風。
  中心點公司導演牟華琪指出,廣告公司收取回扣、紅包的事情在製片界是稀鬆平常的事,這是人性的弱點,差別只是在於有沒有被揭露。立工坊導演李仁惠也表示,其實不光是廣告公司要,廣告主也要回扣的案例也發生過。當然,對方不會挑明著要;但如果你沒有回應,以後就很少往來了。
  黃禾廣告總經理何清輝很贊同智威湯遜的做法,收取回扣就好比打嗎啡,藥劑量一直增加,最後愈陷愈深無法自拔。過去媒體部、業務人員收回扣例子較多,如今製片業者大送紅包也變成了行規,這是一次殺雞儆猴的機會教育,告訴所有的廣告人,此風不可長;公司開徐該名員工,對公司、客戶都是一種交代。
  奧美廣告總經理葉明桂也談到,一旦發現員工涉及貪污,應立即開除;奧美廣告沒有發生類似的事件,他相信奧美員工有強烈的榮譽感,不會收回扣破壞自己或公司的聲譽。曾經也有製片業者主動暗示要送紅包,他表示,這樣的公司奧美絕對不會與其合作,他們在乎的是專業能力。
  蒲公英影視總經理葉金淦表示,過去蒲公英曾因拒絕給回扣,而遭廣告公司封殺,差點關門大吉。有時廣告公司會向製片公司要收回扣,而廣告公司裡負責製片業務的人,還會再要一次回扣,製片公司只好將成本轉嫁到估價單上,到最後付錢的還是廣告主本身,這樣的情形令人痛心。
  對這個廣告界由來已久的惡習,廣告主、廣告公司經營似乎該認真思考,是要讓這個陋習繼續腐蝕台灣廣告運作的專業?還是要立刻禁絕,以建立一個廣告人靠專業工作的廣告環境。
 
《資料來源:動腦雜誌277期1999年0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