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2)翻轉台灣的轉型困境,在於只歌頌被害人的代表,是悲劇英雄的歌頌。但轉型,必需要能夠從被害人的奴隸,脫胎換骨,能夠進入到主人,這絕對需要認知的轉變。可是,當今並沒有這個轉變的認知,則怎麼可能有「轉型正義」?

鉅經課程邀起多位經驗豐富的法官,分享台灣司法第一線的觀察,左起:莊勝榮、洪昌宏、陳志龍、吳進生。(圖:Brain.com.tw)

(2016-12-22)作弊、作假、掏空的乖常政府,是人民的不幸,更是阻礙台灣民主發展、翻轉台灣的最大羈絆,究竟台灣法治該如何基於人權向上發展?

台灣大學法律教授陳志龍開設「鉅型經濟犯罪專題」,2016年12月22日(週四)晚上5點30分起,在台大法律學院「霖澤館1401教室」,以「在準警總下,如何建立起人權的正常法治?」為題,1987至2016新型態的「準警總」,竟繼承為政治整肅的工具?

 


右/陳志龍致贈波濤洶湧臺灣法律80年:民主法治與人權保障及《動腦》12月號給洪昌宏。(圖:Brain.com.tw)

2016年接近尾聲,第15堂鉅經課程邀請最高法院法官洪昌宏蒞臨分享「愛與關懷」。洪昌宏幽默地反問在場同學:「法院哪有『愛與關懷』?」許多人對法院存有負面、不吉利的刻板印象,只有公證結婚才有一點喜氣。

小學五年級就立志當法官的洪昌宏,因為他親眼看見自己家人在法院疲於奔命,讓他體會到法官秉持公正的重要性。

曾經有位公立學校的教師,暑假之前要指派暑假作業給學生,當這名老師準備說明暑假作業前,要求所有同學拍在桌上等候指示,沒想到講台底下有位學生逕自翻閱書籍,遭到老師敲頭制止;不料,卻使這位學生的嘴巴碰傷。因而遭到檢察官以公務員身份,瀆職罪章以外的傷害罪上訴審判,直到三審才發現問題所在,這名老師的身份並非公務員,不能引用刑法134條的分責加重,整件事才得以轉圜。  

洪昌宏耗時四個月,讓這名老師私下與家長合解而無法結案,為的是給這位老師一個向家長認錯的機會,最終洪昌宏以刑法43條:犯罪動機在公益或道德上顯可宥恕者,得易以訓誡,以1,000元罰金落幕。這就是一起實際的「愛與關懷」案例。

洪昌宏強調,法律必須公正,法官則是活的,任何一件案例的判決都必須富有生命力,才能對自己有所交代,不愧對社會。


陳志龍表示,新警總勢力壟罩著台灣司法、財經系統,導致台灣法治乖常。(圖:Brain.com.tw)

台灣對政府犯罪的討論,始終只停留在被害人身上,陳志龍從「加害人/行為學」的角度加以剖析,而這也是台灣228事件始終沒有個交代的主因。

「被害者必須轉變為『主人』」這才是陳志龍心中的轉型正義,以這種思維進一步處理228、美麗島等歷史事件,便能從根本解決。

長期處於威脅、利誘、欺騙和恐嚇下的被害人默不吭聲,這就是新警總常見的手段,陳志龍表示,在歷史事件下所賦予的「英雄」光環,必須真正成為主人,才是台灣轉型正義過程中的真英雄。

警總就是特務系統之一,陳志龍指出,台灣的財經與司法系統,深植著警總思維,雖然早在1987年,警總已不復存在,但這只是形式上的消失,擁有警總思考的人脈,卻散佈於公權力各個階層,形成一股強而有力、由上而下的「新警總」勢力。

陳志龍認為,從擁有特權的系統單位開始改革,才是轉型正義真正的開始。他強調,台灣至今,仍存有潛在的政治整肅,而其加害人與行為,在新警總的庇護下為所欲為,這也是為什麼台灣自1946年來,無法有實際科學化的改革行為。

寡頭政經掠奪的假民主,是台灣常見現象,陳志龍以「阿里巴巴與40大盜」比喻黑心財團與公權力的致富祕訣──「不勞而獲」。

「改革正義不只該聚焦於被害人身上,加害人與其行為也得一併思考、檢討,才能去警總乖常,進入法治正常。」陳志龍說,自己當主人的人權思考、法益理論的啟蒙,及避免暗黑壟斷的競爭,才能讓台灣民主真正發揚。


吳進生請問法官洪昌宏:以太極門稅法案件而言,刑事法院已經判決確定,但同一事實、證據,行政法院雖然認為國稅局當時的課稅沒有證據基礎,而廢棄國稅局的行政處分,卻沒有終局判決,而竟以「由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如此的司法判決,沒有定分止爭,顯然沒有達到法院的功能,是否已無存在必要?(圖:Brain.com.tw)


台灣之聲負責人許榮棋表示,台灣許多重大案件的判決,必須跟上科技腳步,「直播」審理過程。(圖:Brain.com.tw)

今天課程後半段,由8位學生進行專題報告。


政治四學生邱業康在《伊斯蘭經濟簡介》中,分享伊斯蘭世界的經濟體系與運作。(圖:Brain.com.tw)


法律財法四學生許芷菱在《國會立法公開透明之分析》,以多件新聞報導,點出國會直播的重要性。(圖:Brain.com.tw)


法律財法四學生張睿紘、詹凱珽在《台灣體育協會是營利機構,還是促進體育發展機構?》,他們認為,國民體育法的修改,必須讓財務透明化,運動選手獲得該有的保障。(圖:Brain.com.tw)


博士生廖威智透過分析一銀盜領案,道出數位或電腦證據法的必要。過去只將重點放在金融卡盜領,法條與實際現況的落差,導致電腦犯罪落入灰色地帶。(圖:Brain.com.tw)


民法一學生戚本昕以《從德國經驗反思台灣轉型正義》為題,特別是檔案不解密,不像台灣多以其他名目,阻止真實資料外流,讓轉型正義只維持在「賠償」。(圖:Brain.com.tw)


法學二邱彥傑認為司法與行政沒有落實真正獨立,導致改革流於形式,讓很多黑箱作業、密室協商等狀況出現,導致近親繁殖嚴重,台灣不能再「玩假」,必須去假求真。(圖:Brain.com.tw)


財經系學生林浩民以《13A總裁彭神?》為題,分析台灣財經圈內的通膨等問題,指出央行所面臨的問題。(圖:Brain.com.tw)


準警總下的台灣,陳志龍從政府犯罪加害人學、加害行為學、政府犯罪被害者學等三方面,逐一剖析。(圖:Brain.com.tw)


第15週鉅經課程湧入許多關心司法的學生與民眾一同聆聽。(圖:Brain.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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